公告日期:2024-04-23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71927 证券简称:闽威实业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作为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相关议案材料,我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我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相关议案材料,我认为:公司对 2024 年度与关联方交易金额的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预期的业务需求,属于公司日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资格,在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
公告编号:2024-016
作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的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洪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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