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威实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
闽威实业资讯
2023-11-17 1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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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17



证券代码:871927 证券简称:闽威实业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秀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804,0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8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0,330,000 股。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033.00 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 3,487.95 万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454.95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并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确定。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 11.50 元/股。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福建闽威海洋产业高新技术园区建设项目(一期)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的,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有关规定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804,0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1、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批复或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制定、修订、调整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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