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7
山东金视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金视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四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二〇一七年四月
山东金视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金视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四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山东金视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山东金视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视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组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对贵公司提出的第四次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山东金视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做好申请材料接收工作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山东金视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四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一、请主办券商和律师结合公司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补充核查公司向教师支付劳务费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公司向教师支付报酬的标准、教师数量、报告期各期支付的总计金额,教师为公司提供劳务与公司取得销售收入之间的关系),就公司是否符合合法合规经营的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主办券商、律师回复】
(1)尽调程序
通过对公司管理层访谈,书面审查公司《审计报告》、公司《家校互联平台积分方案》、支付凭证及明细等相关资料,并对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发生平台使用积分兑换支出的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性进行了核查。
(2)事实依据
《家校互联平台积分方案》、《审计报告》、支付凭证及明细等。
(3)分析过程
项目组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业务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沟通,重新梳理了公司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并同步修改了《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中的相关内容,并以楷体加粗的方式进行了标记。此前申报文件中,由公司承担的教师使用平台产生的积分兑换支出称为“教师劳务费”。此前申报文件中使用的“教师劳务费”不准确,本次回复文件中修改为“平台使用积分兑换支出(以下简称“积分兑换支出”)”。修改原因如下:在后续运营服务环节中,教师可参与使用家校互联平台,公司通过教师使用平台向家长发送信息,可获取有利于公司提高服务质量或增加服务产品的信息。为获取更多的反馈信息,公司采取教师向家长发送信息获取积分、并可以将获取的积分自主换取成话费的方式,来鼓励教师更多的使用平台。因此,使用“平台使用积分兑换支出(以下简称“积分兑换支出”)”更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
公司整个业务环节分为市场推广环节和后续运营服务环节,教师仅是后续运营服务环节中的参与者。在后续运营服务环节,教师可将学生的在校学习情况、生活表现等信息通过公司的家校互动平台进行编辑,并通过移动运营商发送给家长。各环节的业务流程图如下:
市场推广环节
后续运营服务环节
为提高公司服务质量和知名度,公司将不定期的对教师进行回访,同时也鼓励教师在使用家校互联平台过程中将平台存在的问题或者更好的建议及时向公司进行反馈。公司鼓励教师多使用平台发送信息,教师在日常发送信息过程中通过多使用平台,公司可以获取有利于公司提高服务质量或增加服务产品的信息。
为获取更多的反馈信息,公司采取教师向家长发送信息获取积分、并可以将获取的积分自主换取成话费的方式,来鼓励教师更多的使用平台。平台使用积分兑换话费的支出(以下简称积分兑换支出)由公司来承担,教师在获取积分后可以选择进行话费兑换,也可以放弃积分兑换。公司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反馈信息,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①公司支付积分兑换话费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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