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9
公告编号:2020-018
证券代码:871865 证券简称:ST 腾骏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浙 0104 民初 2320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 月 16 日
案号:(2020)浙 0104 执 320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杭州江干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9 年 1 月 21 日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9 浙
0104 立预 122 号),裁定如下:
公告编号:2020-018
冻结被告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平、樊素君、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1366922.97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 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正常的经营生产管理、财务状况及社会公众形象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 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尽早解决上述事宜,争取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努力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后续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 其他说明(如有)
无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截图
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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