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23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71865 证券简称:ST 腾骏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马鲜场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的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马鲜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
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7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7 月 2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公司监管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马鲜场,男,1975 年 3 月出生,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1-011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8 年,股东王平、嵊州市天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张松灿、杨红霞、梁良姝、浙江万维高科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张国栋、董红平、樊雪萍、俞建民、曾祥荣、杭州泽昌久创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收购方济宁康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宁康隆)、济宁腾骏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宁腾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约定收购方收购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腾骏)公司 100%股权。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 100%股权。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马鲜场为济 宁康隆、济宁腾骏的实际控制人,收购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
平变更为马鲜场。2018 年 8 月 31 日,收购人马鲜场补充披露了
《收购报告书》《法律意见书》及《财务顾问报告》等文件。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收购人马鲜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四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 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告编号:2021-011
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 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则,我司做出如下决 定:
对马鲜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收购管理办法》《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 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及时、公平的履行 信息披露业务,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此告诫你方应对充分重视上 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 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无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无影响。
(三)不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1-011
无。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马鲜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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