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04
公告编号:2021-003
代码:871865 证券简称:ST 腾骏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裁定破产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根据嵊州市长运物流有
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近期收到的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做出
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 0683 破 12 号之二)内容显示如下:
“2021 年 4 月 25 日,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
院提出申请,称管理人委托浙江天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浙江腾
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截止 2020 年 4 月 15
日,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为 250147.56 元,负债为
14813507. 94 元,所有者权益为 -14563360. 38 元,故浙江腾骏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管理人请求本院宣告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本院认为,现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请求宣告债务
公告编号:2021-003
人破产,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腾骏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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