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变更公告
上海经纬资讯
2022-06-30 15: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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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30


证券代码:871855 证券简称:上海经纬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六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第六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 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 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 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作出书面 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书面
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 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 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
自行召集和主持。 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第八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第八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
在股东大会决议依法作出前,召集股东
大会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第十二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第十二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
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 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
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 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的内容通知股
议。 东。

除前款规定外,董事会在发出股东 除前款规定外,董事会在发出股东
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 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
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本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 本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二十八条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 第二十八条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
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 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 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 其他地方。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 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 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授权委托书均需备 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授权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 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人为法人的,由 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 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 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

股东会议。 股东大会。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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