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7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经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5日14:30-16:30。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现公司拟增加董事会席位,选任独立董事,并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告编号:2018-041)。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董事会结构进行调整,增设独立董事职位,并设立董事会专门
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告编号:2018-042)。
(四)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增加独立董事职位,为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18-040)。
(五)审议《关于选举李国平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充分了解和独立客观判断,拟提名李国平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六)审议《关于选举虞义华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充分了解和独立客观判断,拟提名虞义华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七)审议《关于选举易有禄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充分了解和独立客观判断,拟提名易有禄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八)审议《关于选举彭游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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