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71799 证券简称:熠烁科技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福建省熠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追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野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科技”)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及关联方福建省快先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快先森”)、楚东辉及其配偶邓阿萍与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共同为野马科技在客商
银行的 1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2024 年 1 月 19 日至 2027
年 1 月 19 日止。同时,福建快先森、熠烁科技、野马科技以及楚东辉签署了《关于担保份额的协议》,协议中约定福建快先森、熠烁科技分别承担对野马科技担保金额本金和利息的 49%和 51%担保责任,如熠烁科技实际承担超出相应比例的担保人还款金额,楚东辉就该部分金额为福建快先森向熠烁科技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即熠烁科技根据协议向福建快先森追索的同时,有权要求楚东辉作为福建快先森的担保人承担和福建快先森等额的还款义务。此次担保为了解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危害本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造成不利影响。现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追加确认。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总经理、董事兰春光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野马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20 日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906 号 2206、2207 房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906 号 2206、2207 房
注册资本:10,000,000 元
主营业务:软件开发;科技中介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办公用品销售;旧货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 ;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 ;互联网信息服务。
法定代表人:兰春光
控股股东:福建省熠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楚东辉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是
关联关系:兰春光为公司董事、总经理;野马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楚东
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78,978,641.84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74,684,838.94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4,293,802.90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94.56%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94.56%
2023 年营业收入:326,624,413.13 元
2023 年利润总额:1,894,729.04 元
2023 年净利润:1,768,201.36 元
审计情况: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关联方福建快先森、楚东辉及其配偶邓阿萍与客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共同为野马科技在客商银行的 1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
保期限 2024 年 1 月 19 日至 2027 年 1 月 19 日止。同时,福建快先森、熠烁科技、
野马科技以及楚东辉签署了《关于担保份额的协议》,协议中约定福建快先森、熠烁科技分别承担对野马科技担保金额本金和利息的 49%和 51%担保责任,如熠烁科技实际承担超出相应比例的担保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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