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9
公告编号:2019-002
证券代码:871780证券简称:艾机器人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江苏艾萨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王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王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4月19日
生效日期:2019年4月18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王斌,男,1977年8月出生,江苏艾萨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机器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王斌在交易股票过程中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8年9月6日,王斌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艾机器人股份2000000股,持股比例由45.12%减少至39.17%,在持股比例达到45%、40%时,未暂停交易艾机器人股票。
公告编号:2019-002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做出如下决定:
对王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王斌应严格遵守《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股权转让,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出现。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学习,提高规范意识,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股东减持流通股属于自愿减持行为,对公司经营方面无任何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股东减持流通股属于自愿减持行为,对公司经营方面无任何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收到上述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组织相关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业务规则,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9-002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王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江苏艾萨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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