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6
公告编号:2018-038
证券代码:871780 证券简称:艾机器人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江苏艾萨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更正
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王斌持有公司股份15,163,687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45.12%。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12,134,766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028,92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8年5月17日起至2021年5月16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公司股东张安斌持有公司股份2,479,438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7.38%。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1,859,57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19,859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8年5月17日起至2021年5月16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公司股东李绪峰持有公司股份1,585,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4.72%。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1,188,75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96,25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8年5月17日起至2021年5月16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因王斌、张安斌、李绪峰与余盛存在经济纠纷,余盛向上海市浦东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5民初24371号”民事裁定书,从2018年5月17日起司法冻结王斌、张安斌、李绪峰所持有的江苏艾萨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本次股份冻结已经解除,本次股权司法冻结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会持续关注该事项。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王斌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5,163,687、45.12%
股份限售情况:12,134,766、36.11%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5,163,687、45.12%
股东姓名(名称):张安斌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无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479,438、7.38%
股份限售情况:1859579、5.53%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479,438、7.38%
股东姓名(名称):李绪峰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董事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585,000、4.72%
股份限售情况:1,188,750、3.54%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585,000、4.72%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0115民初24371号)》
公告编号:2018-038
江苏艾萨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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