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生态:开源证券关于广东客都天润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摘牌天态资讯
2021-11-24 15:39:4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11-24


开源证券

关于广东客都天润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广东客都天润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其他(涉及重大诉讼) 是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开源证券在日常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广东客都天润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生态”或“公司”,引用的判决书原文中简称为“天润科技公司”)存在涉诉并可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2021)粤 1622 民初 1351 号民事判决书:“2015 年 9 月 7 日,原告龙
川县汇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少励签订《借款合同》,约定:1、被告李少
励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 4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5 年 9 月 7 日至 2015 年 11
月 6 日止。2、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到期利随本清,利息按月计收,按贷款发放日每次月前支付利息。3、借款按月利率 10‰。4、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同日,被告邹贤美向原告出具《借款人配偶声明》,明确其在借款期间监管、督促被告李少励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付息还本义务,并愿意共同承担该笔债务。

2015 年 9 月 7 日,河源市润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保证担保合
同》,约定:1、河源市润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自愿为原告与被告李少励签订的前述《借款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2、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3、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2015 年 9 月 7 日,原告委托广东腾达建筑安装工程有
限公司将借款 400 万元转入被告李少励的个人账户。被告李少励收到被告交付的
借款后,未向原告偿还过借款本金,仅支付利息至 2018 年 8 月 6 日止。2018 年
7 月 20 日,天润科技公司向原告出具承诺函,确认借款本金 400 万元,约定月
利率为 25‰,承诺其对承诺函中涉及的借款本息债务继续提供担保,并愿意承
担连带担保责任。2019 年 3 月 13 日、2020 年 4 月 7 日天润科技公司又分别出具
了承诺函,确认借款本金及结欠利息、月利率;同时承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均由被告天润科技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原告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向被告李少励和天润科技公司书面发出《催收贷款
本息通知书》,通知被告予以确认。但被告均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故原告提起诉讼。

被告李少励、邹贤美、天润科技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未提交书面答辩状,亦未到庭参加诉讼。”

根据(2021)粤 1622 民初 135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李少励、邹贤美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龙川县汇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400 万元及支付利息(以 400 万元为基数,
自 2018 年 8 月 6 日起按月利率 2%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李少励、邹贤美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龙川县汇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113800 元;

三、被告广东客都天润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前述第一项、第二项判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龙川县汇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根据广东省龙川县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作出的(2021)粤 1622 民
初 135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被申请人广东客都天润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股权 330 万股(元),查封期限均为三年(从本裁定书送达之
日起计算)”。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