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17
公告编号:2021-031
证券代码:871758 证券简称:天润生态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客都天润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2021)粤 1622 民初 1351 号民事判决书:“2015 年 9 月 7 日,原告龙
川县汇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少励签订《借款合同》,约定:1、被告李少
励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 4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5 年 9 月 7 日至 2015 年 11
月 6 日止。2、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到期利随本清,利息按月计收,按贷款发放日每次月前支付利息。3、借款按月利率 10‰。4、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同日,被告邹贤美向原告出具《借款人配偶声明》,明确其在借款期间监管、督促被告李少励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付息还本义务,并愿意共同承担该笔债务。
2015 年 9 月 7 日,河源市润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保证担保合
同》,约定:1、河源市润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自愿为原告与被告李少励签订的前述《借款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2、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3、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2015 年 9 月 7 日,原告委托广东腾达建筑安装工程有
限公司将借款 400 万元转入被告李少励的个人账户。被告李少励收到被告交付的
公告编号:2021-031
借款后,未向原告偿还过借款本金,仅支付利息至 2018 年 8 月 6 日止。2018 年
7 月 20 日,天润科技公司向原告出具承诺函,确认借款本金 400 万元,约定月
利率为 25‰,承诺其对承诺函中涉及的借款本息债务继续提供担保,并愿意承
担连带担保责任。2019 年 3 月 13 日、2020 年 4 月 7 日天润科技公司又分别出具
了承诺函,确认借款本金及结欠利息、月利率;同时承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均由被告天润科技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出具上述承诺函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相关事项,未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适用
被担保人姓名:李少励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南路 1 号北楼****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2021)粤 1622 民初 1351 号民事判决书:“2018 年 7 月 20 日,天润
科技公司向原告龙川县汇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确认借款本金 400万元,约定月利率为 25‰,承诺其对承诺函中涉及的借款本息债务继续提供担
保,并愿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19 年 3 月 13 日、2020 年 4 月 7 日天润科技公
司又分别出具了承诺函,确认借款本金及结欠利息、月利率;同时承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均由被告天润科技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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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未经董事会审议,因此董事会未发表意见。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上述担保未经过董事会审议。公司存在可能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存在可能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董事长李少励、董事邹贤美及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金额为 7,567,905 元。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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