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7
公告编号:2018-020
证券代码:871719 证券简称:德润股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珠海德润环保疏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开立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了确保珠海德润环保疏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施工合同保质保量按期履约,公司向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出具履约保函,由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实际控制人廖中和为开立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公司向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整,授信额度时间为2018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4日。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保函提供担保授信,签订《最高额保函担保委托合同》,担保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整,担保授信额度时间为2018年5月2日至2019年5月1日。廖中和与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为授信额度项下的保函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截至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2年,即自2018年6月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5日为公司施工分包合同出具一份工程履约保函,具体项目为“珠海航海文化中心公共码头工程(一期)”,保函金额为人民币肆佰捌拾玖万肆仟伍佰陆拾肆元叁角陆分(4,894,564.36)。保函期限为2018年6月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公告编号:2018-020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开立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上述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其中廖中和、刘俊娥为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股东大会的批准。(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廖中和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翠福路110号2单元503
(二)关联关系
廖中和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5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1.81%。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事项:
为了确保珠海德润环保疏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施工合同保质保量按期履约,公司向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出具履约保函,由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实际控制人廖中和为开立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公司向重庆富
公告编号:2018-020
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整,授信额度时间为2018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4日。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保函提供担保授信,签订《最高额保函担保委托合同》,担保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整,担保授信额度时间为2018年5月2日至2019年5月1日。廖中和与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为授信额度项下的保函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截至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2年,即自2018年6月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5日为公司施工分包合同出具一份工程履约保函,具体项目为“珠海航海文化中心公共码头工程(一期)”,保函金额为人民币肆佰捌拾玖万肆仟伍佰陆拾肆元叁角陆分(4,894,564.36)。保函期限为2018年6月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将作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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