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30
关于珠海德润环保疏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珠海德润环保疏浚股份有限公司并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对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珠海德润环保疏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次反馈意见。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公司报告期后依然存在与无资质的劳务分包商合作的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清理情况及整改措施,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公司论述营业收入是否低于行业水平时,选取的样本期间与公司不可比。请公司重新论证公司营业收入是否低于行业同期水平,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公司补充分析并披露珠海帆船赛事保障中心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你们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
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向我司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我司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反馈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反馈工作,我们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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