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0
证券代码:871704 证券简称:翰林文化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成都翰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成都翰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6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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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2018年5月16日12时00分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年5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
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公司聘请的律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桂波
(七) 会议地点:
成都郫县通港路 99号成都翰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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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成都翰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
度报告摘要》;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成都翰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
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情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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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拟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八)审议《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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