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善智能: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乐善智能资讯
2017-12-28 17: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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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28

证券代码:871695 证券简称:乐善智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广东乐善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



二O一七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释义......3



第二章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4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4



第四章 本激励计划的基本原则......4



第五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5



第六章 激励计划细则......6



第七章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锁定期......7



第八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及其他......8



第九章 本次股权激励份额的回购与转让......9



第十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10



第十一章 附则......11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乐善智能、本公



指 广东乐善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以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激励计划、本计划指



其他人员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 指 依照本计划获授股票的员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股票的价格



众智投资、持股平



指 广东顺德众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乐善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章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业务、技术以及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二、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和主管部门审核,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进行监督。



第四章 本激励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 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 自愿参加原则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应当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公司不得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股权激励计划。



三、 风险自担原则



股权激励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五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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