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71685 证券简称:慧科科技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慧科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八十八条 投资者与公司之间 第一百八十八条 投资者与公司之间
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 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 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
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终止
挂牌过程中应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
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
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
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
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
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设立
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损失进行合理的赔
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告编号:2022-011
二、修订原因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在《公司章程》中设置专门条款充分保护终止挂牌过程中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故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慧科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慧科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