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31
证券代码:871677 证券简称:韶华文化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 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上海韶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郭圣豪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承诺类别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1、关于收购人符
合资格的承诺;2、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3、关于保证
公众公司独立性的承诺;4、关于收购过渡期的承诺;
5、关于不注入私募基金、类金融相关业务和房地产开
发及投资类资产的承诺;6、关于收购人未能履行承诺
事项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自收购人签署《上海韶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
承诺期限
告书》之日起至收购人不再担任韶华文化实际控制人止。
一、收购人符合资格的承诺
收购人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
状态;
2、最近 2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
为;
3、最近 2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
收购公众公司的其他情形。”
二、资金来源的承诺
收购人承诺:“本人本次收购上海韶华文化传播股份
承诺事项的内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本
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
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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