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公告编号:2020-026
证券代码:871659 证券简称:鑫科生物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山东鑫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1)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4 号——套期保值》和 2014 年 6 月 20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 号)。
(2)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执行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
计量和披露作出修订。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 2019 年 6 月 10 日之间
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2019 年 1 月 1 日之
公告编号:2020-026
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进行追溯调整。
(2)、执行修订后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对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作出修订。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 2019 年 6 月 17 日之间发生的债务
重组,应根据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
不需进行追溯调整。
(3)、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前的金融工具准则简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4)、采用新的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修订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要求,执行国家统一 会计制度
要求,有助于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政策》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议
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0-026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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