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9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71645 证券简称:贵州捷盛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贵州捷盛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贵州捷盛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切实履行已作出的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接受相应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投资者道歉;
(2)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告编号:2024-012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投资者道歉;
(2)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作承诺未能履行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通过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作承诺未能履行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通过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投资者道歉;
(2)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告编号:2024-012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作承诺未能履行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通过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不以任何形式要求公司增加本人的薪资或津贴,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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