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31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71632 证券简称:宝安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宝安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浙江宝安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不适用
执行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浙 0110 民初 20607 号
立案时间:2019/5/7
案号:(2019)浙 0110 执 3925 号
公告编号:2019-009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杭州余杭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浙江宝安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不适用
执行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浙 0110 民初 2833 号
立案时间:2019/5/7
案号:(2019)浙 0110 执 3906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杭州余杭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李斌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是
执行法院: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浙 0102 民初 5571 号
公告编号:2019-009
立案时间:2019/5/15
案号:(2019)浙 0102 执 1212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杭州上城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公司在(2019)浙 0110 执 3925 号项下义务:
支付原告徐文敏货款 80,000 元
公司在(2019)浙 0110 执 3906 号项下义务:
支付杭州程祥物资有限公司货款 28,000 元
案号(2019)浙 0102 执 1212 号项下义务:
李斌支付申请执行人刘清琳人民币 2,616,981 元,承担申请执行费 28,569.81 元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 对公司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斌被纳入限制消费对象影响公司声誉,将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
公告编号:2019-009
益保护具有不利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三、 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目前正积极与申请人进行积极沟通,与相关各方协调探讨处理债务事宜的可行方案,如达成可行方案将向法院申请撤销相关失信信息,消除失信被执行人的负面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斌知悉被纳入限制消费对象后,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并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尽快支付相关调解款,争取尽快向法院申请撤出限制消费对象,消除失信的负面影响,同时努力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公开信息查询记录
浙江宝安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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