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绿色: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长江绿色资讯
2020-09-21 15:34:4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9-21


公告编号:2020-039

证券代码:871622 证券简称:长江绿色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31 号)

收到日期:2020 年 9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9 月 1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未按规定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

公告编号:2020-039

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无法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含当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因此公
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公司暂无制定投资者保护措施或方案的计划。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31 号)。
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