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金刚: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华夏金刚资讯
2024-01-18 18: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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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18


证券代码:871617 证券简称:华夏金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具体地点在会议通知中确定。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
东(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性质和职权

第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七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公司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股东依其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额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八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范围内行使用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九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七)审议批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上表明的资产负债率超过60%时的公司融资事项;

(十八)审议批准融资利率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 3 倍的公司债权融资事项;

(十九)审议批准年度单项累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750 万元的向其他单位投资事项;

(二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十一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5 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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