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1
公告编号:2017-010
证券简称:君安能源 证券代码:871611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浙江君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及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6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序号 关联方姓名/名称 交易内容 2017年预计发生金额
合计(万元)
1 宁波市中发能源有公司向关联方 3,000
限公司 借款
(二)关联关系概述
宁波市中发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30%的股东;同时,宁波市
中发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鲁国华为公司董事。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1、上述范围内的预计关联交易,已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鲁国华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7-010
2、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
决1人。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宁波市中发能源有 宁波市海曙区环城
有限责任公司 鲁国华
限公司 西路南段527号
(二)关联关系
宁波市中发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8,094,000
股,持股比例30%;同时,宁波市中发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鲁国华为
公司董事。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满足日常经营所需,拟在2017年度
向宁波市中发能源有限公司分次拆借资金共计人民币30,000,000元,
年化利率为7.2%。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是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方股东宁波市中发能源有限公司将按照其公司内部正常程序、条款和条件向公司发放 拆借资金,其正常对外借款年化利率在 5%-10%之间。因此,本次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之利率在上述区间范围内,不存在借款利率虚高和利益转移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7-010
1、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也有积极的影响。
2、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使公司在主要业务上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备查文件
《浙江君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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