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9
公告编号:2017-003
证券简称:君安能源 证券代码:871611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浙江君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描述
本次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交易标的为公司拟向宁波市中发能源有限公司拆借资金人民币
5,000,000元,期限半年。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宁波市中发能源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8,094,000股,持股比例30%。同时,宁波市中发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鲁
国华为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经2017年5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
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鲁国华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因涉及偶发性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公告编号:2017-003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宁波市中发能源有限公司 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 有限责任公司 鲁国华
南段527号
(二)关联关系
宁波市中发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8,094,000股,
持股比例 30%;同时,宁波市中发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鲁国华为公司董
事。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宁波市中发能源有限公司拆借资金人民币5,000,000元,年化利率为7.2%,期限半年。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方股东宁波市中发能源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并收取利息,经双方协商,并依据市场化定价,年化利率为7.2%。对于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股东宁波市中发能源有限公司按照其公司内部正常程序、条款和条件向公司发放拆借资金,其正常对外借款年化利率在5%-10%之间。因此,本次公司向关联方股东宁波市中发能源有限公司借款之利率在上述区间范围内,不存在借款利率虚高和利益转移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方宁波市中发能源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拆借资金,能够解决公司的资金周转问题,满足公司短期资金需求。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了公司短期资金不足的问题,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公告编号:2017-003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君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浙江君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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