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2
公告编号:2023-047
证券代码:871597 证券简称:海经海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海经海洋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泰证券与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青岛海经海洋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中泰证券和海经海能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主要内容如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股转公司对中泰证券与青岛海经海洋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中泰证券与青岛海经海洋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3 年 9 月 22 日起解除。
主办券商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公司后续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会积极保持与股东沟通,积极依法依规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告编号:2023-047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中泰证券和海经海能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青岛海经海洋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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