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2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71551 证券简称:清泉水务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相关要求,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泉水务”或“公司”)董事会安排专人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
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的议案;2023 年 2 月 15 日,
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根据议案,此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900,000 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3年 3 月 17 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553 号)。
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 1,560,000 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 3,900,0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
行对象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截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发
行对象已按照认购要求将认购资金全部缴纳到账,2023 年 4 月 7 日,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定向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亚会
验字(2023)第 02110008 号《验资报告》。公司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
公告编号:2023-040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完善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3 月 30 日,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3,900,000 元全部
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经核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均存放于本次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的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也未发生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901,895.83 元,募集资金具体
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3,9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2,177.50
小计 3,902,177.50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0
三、募集资金剩余 3,902,177.50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地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3-040
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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