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13
公告编号:2022-016
证券代码:871551 证券简称:清泉水务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438.478 万元。 6,213.8692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438.478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6,213.8692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百二十一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 第二百二十一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 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或 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或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
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
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
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
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告编号:2022-016
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
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
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
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
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
者损失进行赔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额发生了变化,以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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