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871536 证券简称:江苏泰尔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泰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毅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定事项,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对公司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货物、提供劳务、
资金拆借及融资担保进行合理预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于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毅、李霞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1.议案内容:
江苏泰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申请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 2000.00 万元)的抵押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银行最终审批额度为准。拟以公司自有房产作为抵押,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毅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 105 条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1.议案内容:
江苏泰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 1000.00 万元)的抵押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
银行最终审批额度为准。拟以公司自有房产作为抵押,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毅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 105 条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苏州海迈汽车防护材料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1.议案内容:
全资子公司苏州海迈汽车防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迈汽车”)因业务发展,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 500.00万元)的抵押贷款及申请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的信用贷款,用于补充海迈汽车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银行最终审批额度为准。为支持海迈汽车,江苏泰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毅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毅、李霞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苏州银行申请信用贷款》
1.议案内容:
江苏泰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