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尔: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江苏泰尔资讯
2021-12-20 16: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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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20


公告编号:2021-022

证券代码:871536 证券简称:江苏泰尔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泰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江苏泰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1 年12 月27日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7.14%股份的股东李毅书面提交的关
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函,提请在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故拟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三)审查意见说明


公告编号:2021-022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李毅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李毅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改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二)审议《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三)审议《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江苏泰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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