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71517 证券简称:风和医疗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9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9-005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江阴市东盛西路6号D3第一层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作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详见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9-003)、《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2019-004)。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不分配利润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9-005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9】3117000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78,184.36元。由于以前年度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未分配利润为-1,383,089.34元。因此本年度公司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9时到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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