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20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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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及重大事项: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孙宝峰直接持有公司 40.01%的股份,且孙宝峰为芜湖风和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可以代表芜湖风和对公司行使0.90%的表决权;王光军直接持有公司34.09%
的股份,孙宝峰与王光军为一致行动人,约定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相关事项时,双方做出一致意思表示,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以孙宝峰意见为准;孙宝峰可以合计控制公司 75.00%股份的表决权。同时,孙宝峰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均可施予重大影响。虽然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已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构及内部控制体系,股份公司成立以来也未发生实际控制人利用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但仍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未来通过行使表决权、管理职能或任何其他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等方面进行不当控制并造成公司权益受损的风险。
(二)公司持续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员工人数的增加、经营区域的拓展以及市场推广力度的加强使公司费用投入较大,2016年1-9月、2015年度和2014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098,483.50元、-4,789,247.84元和-6,362,361.11元,随着公司市场开拓工作的顺利推进以及产品口碑的积累,经营情况将得到有效改善,报告期内亏损幅度亦逐年明显收窄。但是,如果公司不能实现收入的持续较大幅度增长,仍有可能出现亏损。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税收优惠不能持续享受的风险
2014年9月2日,公司通过取得GR201432000961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为3年。根据现行有效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
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江阴市国家税务局以“2015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确定本公司2015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016年1-9月暂按2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待向江阴市国家税务局提
交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申请报告。到期后公司能否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决于公司是否仍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尽管在目前及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仍将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研发费用投入规模、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员工结构等条件,1-1-2
但如果未来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不能在2018年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则公司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将从15%上升至25%,从而对公司税后净
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四)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16年9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
债率分别为50.35%、47.95%和 108.71%,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业务起步较晚,
前期由于收入体量偏小而人员费用、市场推广等费用支出较高,导致资产负债率偏高,2015年以及2016年1-9月随着股东以及外部机构投资者资金注入,资产负债率明显下降。虽然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在持续改善,但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迅速扩大,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可能影响公司长期偿债能力。
(五)汇率风险
公司2016年1-9月、2015年和2014年国外销售收入分别为8,790,465.32元、
5,108,137.48 元和 3,311,907.52 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39.34%、35.48%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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