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24
公告编号:2022-026
证券代码:871504 证券简称:基胜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基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年 11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朱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0,68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9.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金弘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4,31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0.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朱嘉旖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林悦达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瞿志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公告编号:2022-026
11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吴莲香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沈志钢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的选举为公司正常换届,是公司治理的正常要求。此次任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上海基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基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基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