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3
公告编号:2018-022
证券代码:871487 证券简称:宁夏华辉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公司每次发行
股票,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六条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公告编号:2018-022
第四十九条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第四十九条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临时会召开20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电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书面通子邮件、邮寄、公告或者其他方式通知
知各股东。 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5
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
寄、公告或者其他方式通知各股东。公
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一
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
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日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
邮寄或者其他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
事。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章程修订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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