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23
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二O一七年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及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活性炭行业下游分布广泛,涉及国民经济诸多方面,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趋向大体一致,宏观经济波动对行业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公司主要产品随国际、国内经济状况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呈现出一定波动性。国内宏观环境仍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如果宏观经济出现低迷或持续波动的情况,将对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和毛利率造成一定影响,不利于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在去产能化、行业继续洗牌、环保继续加强等相关背景下,仍然存在产量继续下降的可能。同时,公司主要的出口国为北美、欧洲和亚太地区,欧美市场占公司销售总额的30%左右。目前欧洲政治危机的紧迫感已经消退,经济出现了逐渐增长的迹象,资本正开始回流。但同时欧洲尚未完全走出困境,诱发危机的风险尚存。若欧洲政治经济大环境再次受到冲击,则会对公司的出口业务形成不利影响。
(二)反倾销加重的风险
随着中国活性炭在全球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一些活性炭厂商为了自身的利益,对原产于中国的活性炭提起了反倾销立案调查。欧盟最近一次的反倾销裁定于2008年7月10日作出,裁定继续对中国粉状活性炭产品征收323欧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5年。2006年3月,美国开始对原产于中国的物理法活性炭展开反倾销调查。
对于美国的反倾销调查,本公司积极应诉,配合美国反倾销调查。2014年
至2016年,公司适用的税率分别为0.04美元/千克、1.05美元/千克和1.357美元
/千克,均低于未应诉公司适用的2.42美元/千克的惩罚性税率,与其他国内活性
炭出口企业相比,公司享有在美国销售活性炭的最低反倾销税率。但是,反倾销税作为关税壁垒,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中国活性炭产品在美国的价格,阻碍了中国活性炭产品对美国的出口。同时,美国商务部每年对税率进行调整,且近三年税率逐渐升高,使得中国向美国出口活性炭产品增添了不确定性。如果美国活性炭反倾销税率继续提高,将会影响公司产品对美国的出口。此外,如果欧盟再次对粉状活性炭进行反倾销调查,将会影响公司粉状活性炭产品对欧盟的出口。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总额的比重
分别为58.20%、53.43%和50.43%,洗精煤和煤焦油是公司最主要的原材料,二
者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煤质活性炭生产企业的产品成本波动,从而影响企业盈利水平。虽然公司具有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且近年来洗精煤及焦油价格总体均呈现下跌态势,但2016年下半年以来洗精煤和煤焦油价格均有所回升,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发生较大波动,而公司又不能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将有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产品开发风险
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公司需要不断拓宽产品应用领并开发出高附加值的专用煤质活性炭新产品。因此公司需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新产品开发相关实验论证。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煤质活性炭产品的专用化等指标要求越来越高,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未能研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或者研发的新产品不能获得市场认可,将对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政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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