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辉环保: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3-029]
华辉环保资讯
2023-05-15 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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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5-15


证券代码:871487 证券简称:华辉环保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5 月 14 日,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
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

(四)支付股东股利。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股东进行分配;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
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积极地实施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持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在提取 10%法定公积金和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取任意公积金后,对剩余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第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
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盈利、现金流量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红。

第九条 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
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按要求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1、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是指(达到以下情形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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