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0
证券代码:871417 证券简称:华建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湖北省华建石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南安菊源石业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担保合同,对华建股份与民生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担保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
2、关联方李龙才、陈梅玲、伍成峰、黄岁花、李华东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对华建股份与民生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1、南安菊源石业有限公司由福建南安市源丰石业有限公司100%
出资控股。南安市源丰石业有限公司李龙才持股比例为25%,李华东
持股比例为25%,法人代表李华东系李龙才之兄。李龙才为华建股份
的控股股东。
2、李龙才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伍成峰先生系公司董事为李龙才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陈梅玲女士系公司董事,为李龙才先生的配偶;李华东为李龙才先生兄长;黄岁花为董事伍成峰先生的配偶。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一》,此议案因关联所有董事,都需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共计0人。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回避票数为5票。
2、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二》,此议案因关联所有董事,都需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共计0人。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回避票数为5票。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南安菊源石业有限公司 南安市石井镇菊 有限责任公司 李华东
江工业区
李华东 福建厦门 - -
黄岁花 南安石井 - -
(二)关联关系
1、南安菊源石业有限公司由福建南安市源丰石业有限公司100%
出资控股。南安市源丰石业有限公司李龙才持股比例为25%,李华东
持股比例为25%,法人代表李华东系李龙才之兄。李龙才为华建股份
的控股股东。
2、李龙才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伍成峰先生系公司董事为李龙才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陈梅玲女士系公司董事,为李龙才先生的配偶;李华东为李龙才先生兄长;黄岁花为董事伍成峰先生的配偶。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南安菊源石业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7年泉高保字168A号),约定自2017年09月30日起至2018年09月30日止,对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的编号为2017年泉综授字168号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800万元整。期末实际自民生银行借款余额为1,800万元。
2、李龙才、陈梅玲、伍成峰、黄岁花、李华东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7年泉高保字168B号),约定自2017年09月30日起至2018年09月30日止,对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的编号为2017年泉综授字168号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800万元整。期末实际自民生银行借款余额为1,800万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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