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7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精选层挂牌的
法律意见书
[2020]海字第 037 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86-10-65219696 传真:86-10-88381869
目 录
释 义 ...... 3
正 文 ...... 7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7
二、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主体资格...... 7
三、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实质条件...... 8
四、发行人的设立......11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12
六、发起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 ......14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14
八、发行人的业务......15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5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16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8
十二、发行人近三年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18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9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19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20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20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21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21
十九、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22
二十、发行人《公开发行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23
二十一、结论性法律意见......23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电站辅机股份
本法律意见书 指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精选层挂牌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电站辅机股份
律师工作报告 指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精选层挂牌律师工作报告
公开发行说明书 指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发行人、股份公司、 指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指 层挂牌
在精选层挂牌
2001 年 8 月 2 日,常州电站辅机总厂(常州市第
常辅有限、有限公司 指 二电机厂)改制为常州电站辅机总厂有限公司;
2001 年 9 月 6 日,更名为“常州电站辅机总厂有
限公司(原常州市第二电机厂)”
双灵合伙 指 常州市双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核苏阀 指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 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苏亚所 指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天所 指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曾用名“江
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苏亚所出具的“苏亚锡审[2020]115 号”、“苏亚锡
《审计报告》 指 审[2020]119 号”、“苏亚锡审[2020]118 号”《常州
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