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公司拟提交股东大会准备讨论表决修改的《公司章程》内容:个人认为,修改后是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有优先认购权(原章程中没有认购权的)。大胆的猜想一下,为了今后公司的发展需要(306实验资金)而进行对于全体股东的公开发行或者对大股东的非公开发行,如果发行股票对大股东非公开发行的概率可能要大一些(定增已终止)如有建议,可以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