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71386 证券简称:诚源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诚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浙江诚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源环保”或“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众会字(2024)第 04931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就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一)期初保留意见
2022 年诚源环保公司因与宜春斌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浙江诚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或重组之中介合同》支付乙方服务费总额1,500.00 万元人民币事项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期我们仍然无法从诚源环保公司获取上述服务费发生、准确性认定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核实上述服务费发生的商业合理性、计价准确性。
二、监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被出具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4-015
1. 监事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 报
告的内容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对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均无异议。
2.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3.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公司带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诚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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