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诚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作为浙江诚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核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诚源环保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3)2300026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述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
报告期内,诚源环保公司与宜春斌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关于浙江诚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或重组之中介合同》,约定乙方为诚源环保公司出售其全资子公司九江诚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诚源”)和九江铭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铭源”)提供中介服务,乙方负责代表诚源环保公司参与一切与本交易相关的活动,乙方服务费总额
1500 万元人民币。诚源环保公司 2 家子公司转让收入合计 8,074.54 万元,中介
服务费占转让收入比例为 18.58%。
我们通过实施文件单据检查、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仍无法对上述服务费的发生、准确性认定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该项服务费作出调整。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若公司与宜春斌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浙江诚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或重组之中介合同》中所涉及的服务费的真实性、准确性存在不确定性,则将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造成影响。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诚源环保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学习,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工作负责人员合规意识及专业能力,增强公司财务及信息披露规范性,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经营。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诚源环保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四、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诚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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