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3
北京优鼎优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对《关于北京优鼎优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一七年三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北京优鼎优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
北京优鼎优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鼎优”、“股份公司”、“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以及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公司律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北京优鼎优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北京优鼎优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结合门店面积及投资额补充披露消防验收取得及规范情况。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三、公司业务相
关的关键资源要素”之“(三)公司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补充披露如下:“(三)公司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
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各直营店取得的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如下:
2、公司直营门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取得情况
序号 门店 门店名称 建筑面积 工程投资额 证照类别
(平米) (万元)
1 优鼎优第一 远大金源店 165.00 53.20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
分公司 格证》海公消安检字(2013)第0131号
2 优鼎优第二 巴沟华联店 155.00 48.62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
分公司 格证》海公消安检许字[2010]第214号
3 优鼎优第三 望京商业街 115.32 22.13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
分公司 店 格证》京公(朝)消安检许字[2012]第0437号
4 优鼎优第四 积水潭星街 93.00 29.73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
分公司 坊店 格证》京西公消安检字(2014)第0021号
5 优鼎优第五 公主坟凯德 62.27 30.66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
分公司 店 格证》海公消安检字(2013)第0103号
6 优鼎优第六 西单新一代 93.00 72.53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
分公司 店 格证》京公(西)消安检字(2014)第0174号
7 优鼎优第七 肖家河华联 86.84 33.76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
分公司 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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