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3
证券代码:871371 证券简称:ST 易可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上海易可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吉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决定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88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 3 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上海易可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内容详情请参见 4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81,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上海易可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内容详情请参见 4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81,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上海易可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内容详情请参见 4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81,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上海易可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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