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可文化:股份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7/12/22)
易可文化资讯
2017-12-22 17: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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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22

公告编号:2017-030



证券代码:871371 证券简称:易可文化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上海易可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7年12月22日公司股票以1.00元/股的价格成交1,000,000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表现为:协议转让方式下,股票当日换手率超过10%,达到42.17%。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关注问题及结论



关注问题:



例如1.前期披露信息是否需要更正/补充;2.近期公共媒体是否



报道了未公开重大信息;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买卖公司股票;6.其他



核实对象:公司截止2017年12月22日收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公告编号:2017-030



员。



核实方式:电话、口头询问等方式。



核实结论:



1、 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需要更正或补充。



2、 近期公众媒体没有报道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预计发



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2017年12月22日,公司股东上海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将持有的公司股票1,000,000



股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陈吉玉。



(二)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合理解释



本次股票交易系股东个人意愿。转让方自愿减持公司股份,受让方自愿买入公司股份,价格系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不存在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的行为。



(三) 在关注、核实过程中发现涉及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无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公告编号:2017-030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披露而披露的、对本公司股份转让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挂牌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不存在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风险。



上海易可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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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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