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2
证券代码:871371 证券简称:易可文化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上海易可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上海易可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 易可文化
股票代码: 871371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国和路36号15幢3447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变动日期:2017年12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易可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2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上海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易可文化 指 上海易可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易可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上海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
22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转让方式减持易可文化 1,000,000股股份,
持股比例由22.13%变为5.46%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减的结果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的原因。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580569745H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和路36号15幢3447室
法定代表人:KEN XU
设立时间:2011年8月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万元整
营业期限:2011年8月5日至2031年8月4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经纪)。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主要业务:股权投资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名称 易可文化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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