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渊堂:关于福建博渊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吴文渊、翁建淋收到福建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摘牌博渊资讯
2022-08-12 15: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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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12



公告编号:2022-030



证券代码:871359 证券简称:ST 博渊堂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福建博渊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博渊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吴文渊、翁建淋收



到福建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1、《关于对福建博渊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64 号) 2、《关于对吴文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50 号) 3、《关于对翁建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59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福建博渊堂传媒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吴文渊 董监高 董事长



翁建淋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2-030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博渊堂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91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1、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对挂牌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挂牌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董事长,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2-030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业务规则以及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福建博渊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64 号)



《关于对吴文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50 号)



《关于对翁建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59 号)



福建博渊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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