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致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明致股份资讯
2022-11-28 17:56:5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11-28


证券代码:871350 证券简称:明致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市明致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13 日上午九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350 明致股份 2022 年 12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南昌社区航城大道华丰国际机器人产业园 C 栋 4 楼
413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黄福体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黄福体为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黄福体为新任董事会成员,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 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黄福体简历:

黄福体,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 6 月出生,大专学历,
毕业于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艾尔希庆华(西安)
汽车有限公司制造部主管 ,2014 年 12 月至 2020 年 6 月深圳明致集成股份有限
公司生产主管, 2020 年 6 月 2021 年 3 月任东莞联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
理 ,2021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明致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经理一职。

(二)审议《关于提名杨燕玲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杨燕玲为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杨燕玲为新任董事会成员,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 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杨燕玲简历:

杨燕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 5 月出生,高中学历,
毕业于宁强县宁一中。2011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现代牙科科技有限公司
技工;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12 任深圳君泽电子有限公司 QE,2018 年 3 月至今
任深圳市明致集成股份有限公司注塑部业务经理一职。
(三)审议《关于提名樊敬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樊敬任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樊敬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四)审议《关于提名缪伟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