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公告编号:2022-008
证券代码:871350 证券简称: 明致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市明致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 第四条 公司住所: 深圳市宝安
西乡街道南昌社区新零售数字化 区西乡街道南昌社区航城大道
产业园 C 栋 516 华丰国际机器人产业园C栋4楼
413 号
无 第一百九十九条 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可以向全国
股转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
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终止股
票挂牌:
(一)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公司;
(二)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
收合并,将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
格并被注销;
(三)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申
请终止挂牌的情形。
无 第二百条 公司因触及法律法规
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监管规定被强
制终止挂牌的,公司可以根据全
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复核。
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维持终止挂牌
决定的,公司应按照规定履行终
止挂牌手续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2-008
无 第二百〇一条 公司申请终
止挂牌的,应充分考虑股东合法
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
排。公司终止挂牌过程中应制定
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其中,
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当制定合理的投资
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
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
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
止挂牌的,公司、控股股东、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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