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30
证券代码:871332 证券简称:维麦重工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安徽维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潘靖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事和表决程序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财务总监石柏林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9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章程发生变更,需对章程进行相应修改,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潘靖、叶耀雄、熊才伟、苏明、张玮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五位候选人均为连选连任,任期三年,自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履行董事会职责。
本次董事提名保证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性,满足了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3,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监事会正常工作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提名李伟洪先生、黄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田超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监事候选人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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